大中华金融(00431.HK) 0.000 (0.000%) 公布2025年度业绩,收入7,526万港元,按年升2.96倍。亏损由上年同期1.13亿元,收窄至2,631.5万元;每股亏损0.34仙。不派息。
过往派息
| 公布日期 | 派息事项 | 派息内容 |
|---|
| 2026/02/27 | 中期业绩 | 无派息 |
| 2026/02/13 | 末期业绩 | 无派息 |
| 2024/08/27 | 中期业绩 | 无派息 |
| 2024/03/28 | 末期业绩 | 无派息 |
独立核数师无法发表意见,指未能取得充足的适当审核证据来就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发表审核意见提供基准。
自2024年7月以来,尽管公司董事多次尝试联系公司九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统称「标的附属公司」)负责编制及存置会计账簿及记录,以及银行结单及营运数据等证明文件(「账簿及记录」)的当地管理层(「负责人员」),但因涉及若干薪酬相关争议(「争议」),董事始终未能取得标的附属公司的账簿及记录。
标的附属公司分别为北京晟峰惠谘询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北京新和峰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安家世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安家世行企业谘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鼎汇通美谘询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信诺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诺微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诺微企业管理谘询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诺立企业谘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附属公司主要於北京从事提供融资担保、贷款转介及谘询服务。有关事件是由於薪酬相关争议所致,导致当地管理层及员工拒不配合,进而未能向集团提供账簿及记录。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所披露,董事主要基於标的附属公司於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业绩及现金流量对其财务资料进行综合入账。董事认为,标的附属公司於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似乎并无重大交易。
然而,核数师无法获取标的附属公司的账簿及记录,以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因此,核数师未能取得充足的适当审核证据,以令核数师信纳标的附属公司计入集团於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及於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综合现金流量表计入及呈列的业绩及现金流量的各个财务报表项目,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因此,核数师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就构成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组成部分的已记录或未记录的交易作出任何调整。
核数师无法执行任何令人信纳的替代性审核程序,以就上述事项获取充足的审核证据。由於该等事项,核数师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上文所载项目及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作出任何调整。
核数师提请注意,集团上年度亏损2,631.5万港元。去年底止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9.04亿港元及其负债总额超出其资产总值9.04亿港元。同日,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419.3万港元,而集团录得流动借贷约近2.4亿港元、应付应计利息约5,557.2万港元及可换股票据约3,300万港元。集团已就其客户的融资及贷款向该等客户的部分贷款人提供担保,金额约为5.16亿港元,上述担保已遭遇违约,诉讼负债拨备约792.7万港元。此外,截至本报告日期,於2025年12月31日的流动借贷约2.13亿港元已遭遇违约。上述情况表明重大不确定因素之存在可能使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质疑。(ec/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AASTOCKS新闻